扩散!信州区2020年最新禁燃禁放通告!

来了,来了,它来了
2020年信州区最新禁燃禁放通告
正式发出!!!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污染防治攻坚战城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东至稼轩大道、三清山东大道、丰溪河,西至楮溪路,南至新320国道、三清山机场,北至天佑大道。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三、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应模范遵守、带头执行本通告的相关规定。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对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劝阻和举报,举报电话:110、12345、12319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5日


自2019年信州区颁布了禁燃禁放条令以后,市民们积极响应,各家商铺店面已将烟花爆竹全部下架,基本实现了禁放区内“零响声”目标。但是,小编“掐指一算”,一定还有少数人存在侥幸心理,禁不住烟花爆竹的诱惑,试图在禁放区域偷偷燃放烟花爆竹,希冀不会被发现。春节就要到了,可别怪小编没提醒,顶风行事,这些行为将面临重罚!要知道2019年信州公安全年查处违规燃放案件23起。

下面小编为你详解

违反禁燃禁放的后果

最高可罚款5万哦!!!


1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行为人将视情节轻重,面临罚款或治安拘留的处罚。

2 对在劝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妨碍社会管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伍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3 通过燃放烟花爆竹故意伤害他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违反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报请消防部门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处五日以下拘留。

5 燃放烟花爆竹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报请消防部门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6 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将面临1万至5万不等的罚款。

7 其他违反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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