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封控隔离151个饲养繁育场所


   3月18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开展以来,市市管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食品加工厂、人工繁育基地、运输企业等场所,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联防联控,持续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就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发布后,该局严格按照要求对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实施了封控隔离,并在场所周边设置隔离警示标识,严禁任何野生动物及制品运进或运出场所;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关闭措施,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或转运贩卖,对于违反《公告》规定的,严格依法从重查处,并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了野生动物及制品交易行为。

   同时,该局还按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各县(市、区)市管局切实履行防控职责,加强每日市场巡查,尤其是加大对辖区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花鸟虫鱼市场、宠物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销售野生动物的监管力度,严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经营、加工、食用野生动物,暂停各类活禽市场交易。并会同林业、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合检查督导,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野生动物防控监管工作。对所有餐饮店字号、广告及菜谱进行检查。主要是检查餐饮店的字号是否有“野生、野味”等字样;店内外广告是否有推荐野生动物菜肴的语言或宣传画;查菜谱中是否含有野生动物的菜名。还要求各县(市、区)局开展网上定向监测,加强网上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监管。对辖区内平台、网站、网店开展监测,对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的野生动物、活禽交易信息,一律作下架(屏蔽、删除)处理,此外还通过网上约谈方式要求辖区电商平台(及订餐平台)履行主体责任,设置屏蔽“野生动物”“野味”及发音相近关键词,持续对平台商户进行筛查,并要求商户在网上作出禁止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的公开承诺,形成线上线下全覆盖的立体式监测网络,有力防范了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网络违规交易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7159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29050个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20550个次;监测线上经营者2053个次,其中电商平台(网站)1735个次,发现并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野生动物交易信息53条;封控隔离饲养繁育场所151个;查获野生动物及制品8.3公斤(其中:麂子肉7.3公斤,野兔1公斤),均已无害化处理掩埋。(石艳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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