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某翔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沿320国道由东往西行驶,当其行驶至320国道与东外环路红绿灯十字路口时,为抢时间闯红灯与正常绿灯直行由周某美驾驶的赣E05***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徐某翔受伤,因闯红灯需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值得庆幸的是,事发时徐某翔配戴了安全头盔,正是这头盔,使他在事故中仅受轻微皮外伤。
“红灯停,绿灯行!”小朋友都知道。可总有些人觉得反正也就几秒,我就偶尔闯一次红灯,哪会这么凑巧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是骑电动车的,错了也由开汽车的负责”,“平常我都是这样走的,从没发生过意外”。相信很多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都存在这样的想法,在行驶过程中闯红灯、逆向行驶、停车越线等现象时有发生。但世间没有侥幸,就像两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徐某翔就没有这么侥幸了。5月14日8时04分许,徐某翔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沿320国道由东往西行驶,当其行驶至320国道与东外环路红绿灯十字路口时,见到是红灯,但并未减速,也未察看道路两边车辆通行情况,为抢时间也抱着侥幸心理,冒险闯红灯,结果意外发生了,行驶到中间路面时,与正常绿灯直行由周某美驾驶的赣E05***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徐某翔被撞飞起,在空中翻转了180度,然后头部着地摔倒在了马路上。万幸的,事发当时徐某翔戴了安全头盔,正是这安全头盔,使他在事故中仅受轻微皮外伤。
从监控中我们可以看到,徐某翔驾驶电动车路口遇红灯,丝毫没有减速和停止的意识,依然加速前行。周某美驾驶小型汽车正常绿灯直行属于正常行驶,徐某翔在本起事故中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据此,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作出责任认定:徐某翔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周某美正常行驶,负无责任。
玉山交警温馨提醒: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驾(骑)出行时务必要遵守交通法规,行经有交通信号灯路口时要遵守交通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才能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骑车戴头盔!骑电动车、摩托车佩戴头盔最重要的一点是对自己负责,人体最脆弱的地方就是头部了,头盔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在危急时刻,头盔往往能够拯救您的生命。(颜喜胜、方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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