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一媒体记者过人行横道线被撞 驾驶员全责车祸后医药费赔偿款迟迟拿不到

意外发生交通事故是一件不幸的事情,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医药费和赔偿款迟迟拿不到,家住月泉花城小区在当地一家媒体做记者的余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情。

今年1月13号傍晚,余先生吃过晚饭后步行去加班,从月泉花城小区斑马线走到对面公交站台时,不料发生了车祸。

当时肇事车辆前保险杠撞裂掉了,司机也紧急停车,并拨打了交警、保险公司、医院的电话。余先生被送往附近的骨科医院进行治疗。

医院诊断为右脚外踝粉碎性骨折、内踝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也对这起事故做出了交通事故认定,肇事司机刘添寿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过人行道未让行,是引发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因此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到目前为止余先生总共花费了4万多的医药费,肇事人刘添寿没有出一分钱医药费,也没有看望过余先生。

对伤残鉴定等级有分歧 司法途径来解决

从余先生发生车祸到现在已经快8个月了,余先生说之所以医药费和赔偿款到不了位,是因为自己和保险公司鉴定的伤残等级不同,达不成共识,那么问题又出在哪里?余先生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由于肇事司机刘添寿的电话一直关机,随后记者联系了刘添寿的家属,家属表示医药费和赔偿的事情都由保险公司处理。

事故发生后,余先生委托了上饶信江法医学司法鉴定所进行了伤残鉴定,鉴定为右脚伤残9级。然而刘添寿所投保车险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却不认同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所做的伤残鉴定等级,要余先生到他们指定的南昌某鉴定机构,余先生对该保险公司指定的鉴定不放心,而且远在南昌,余先生受伤的脚也不方便到那么远去鉴定。结果,该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擅自设定远远低于实际的赔偿伤残等级,要以伤残10级的70%对余先生进行赔偿,两个不同的等级认定,赔偿金额相差一倍。

那么太平洋保险公司不认同余先生的伤残等级鉴定的依据是什么呢?记者来到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中心支公司,理赔部的工作人员是这样说的。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中心支公司 工作人员表示,不是鉴定机构有资质就一定权威,就一定合理,上饶鉴定机构可能权威性、专业性方面有点欠缺。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理赔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双方对伤残鉴定等级的不认同,导致赔偿没有到位,如果再商谈没结果,余先生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律师介绍,伤者做的伤残鉴定意见,作为保险公司来说可以提出异议,并且享有重新鉴定的权利。

律师谢炳凌介绍说,关于诉讼当中这份鉴定意见能不能被法院直接采纳,要看保险公司对这份鉴定意见要不要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如果重新提出鉴定申请,人民法院组织双方重新选定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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