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明日刑满 港府:争取尽早送他到台湾自首

在22日上午的见记者会,张建宗除了再次澄清陈同佳是自愿自首,还强调,台湾对陈同佳的通缉令现在仍然生效,全球对于通缉犯的通行做法,均是必须尽办法将他早日缉捕归案,侦查起诉,以彰显法治及公义。“一个通缉犯,台湾为什么不收呢?这是匪夷所思的。”

陈同佳明日(23日)刑满出狱,他能否顺利到台湾自首,成为舆论焦点。“他是自愿的,绝对不存在坊间或某些人说的被自首、政治操作,完全不存在。”22日上午,香港特区署理行政长官张建宗见记者时再次呼吁台湾以理性、积极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处理陈同佳案,不要将简单问题复杂化,尤其是不要将政治考量凌驾于法治、公义之上。

陈同佳是香港居民,涉嫌于2018年2月在台湾杀死怀孕女友,被台湾通缉。由于无足够证据控告陈同佳杀人,香港律政司控告其犯有洗黑钱罪,判监29个月,现时正在服刑。

10月18日,陈同佳写信给特区行政长官,表示愿意刑满后到台湾自首,请特区政府协助安排相关手续。但是,台湾拒绝陈同佳的入境申请,并称陈同佳愿意到台湾投案是“政治操作”。目前,香港、台湾仍未就陈同佳案达成一致协议。

在22日上午的见记者会,张建宗除了再次澄清陈同佳是自愿自首,还强调,台湾对陈同佳的通缉令现在仍然生效,全球对于通缉犯的通行做法,均是必须尽办法将他早日缉捕归案,侦查起诉,以彰显法治及公义。“一个通缉犯,台湾为什么不收呢?这是匪夷所思的。”

台湾方面多次强调,陈同佳自愿自首,只可在司法协作机制之内处理。香港保安局21日发声明回应,事件在法理上及法律程序上完全不存在任何障碍,与有否长期刑事司法协作机制无关,事件完全可以独立处理。

张建宗也再次回应说,香港和很多国家没有司法互助协定,但这些国家遇到类似情况都是即时接收自首的疑犯。“希望台湾以积极、务实、实事求是的态度,真的不要把简单问题复杂化。通缉疑犯愿意自首投案,为什么一定要坚持司法互助协议呢?”

“如果特区政府有可以配合的地方,我们一定配合,但要在能力范围之内,不能强人所难。”张建宗说。

明日刑满,陈同佳何去何从?张建宗回答说,特区政府会争取在适合时间、尽早送他到台湾,接受审讯,还死者公道,抚平死者家属受重创的心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离港进行公务期间,政务司司长张建宗署任行政长官。

【南方日报、南方+特派记者香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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